集体户口迁入迁出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4-10-14   浏览:

集体户口迁入迁出

(一)学生户口入户和迁出办理程序

1、新生户口迁入:

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本人免冠照一张交到系里,由系辅导员整理后统一交到校保卫处

2、毕业生户口迁出:

毕业生毕业离校前,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派遣方案名单提供给保卫处。我处统一办理完毕后,由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下发给毕业生。

户口已由学校迁出而又要改派的毕业生持更改后的报到证、身份证自行前往百楼派出所

3、退学学生户口迁出:

在校学生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手续的,持学校的退学证明、离校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到我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新进教职工集体户口办理程序

新进在编教职工的入户手续由校人事处统一申请办理后,交本人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入户手续经保卫处审核后到派出所办理学校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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