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工作,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始终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强化本单位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整改,严防各类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生公寓、图书馆、校内各类场馆、教室和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巡查,治理各类占用、堵塞现象,保证通道、出口畅通。
饮食中心要落实好防火措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各食堂和餐饮点负责人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物业中心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清除、清运所辖区域内的杂草及其他易燃物,严禁焚烧清扫的落叶、杂物。平时要加强检查、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公寓中心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确保安全。
超市、洗浴中心等校内经营单位要做好易燃物品的存放管理,禁止使用电热设备及明火,要专人负责。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
相关教学单位要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期间要有人值班,并做好详细记录;要定期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解决;严格遵守《保定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规程》、《保定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制度》、《保定学院化学品、剧毒品管理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宿舍吸烟,违规使用电器。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除了对师生进行教育培训消防常识外,还要对各类实验实训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灭火的技能培训,使师生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学校各单位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中要重点强调清明期间的祭扫活动要严格遵守文明祭扫规范,杜绝火灾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