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4-29   浏览:


 

各二级单位:

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安全工作处将加大对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5月3日(星期一)起,确因工作需要,并已办理我校大门机动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入校授权登记的教职员工车辆可进入校园。学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学院所有学生)。

二、外聘教师、校企合作人员及校内外包服务人员个人机动车辆凭安全工作处制发的《车辆临时出入证》可进入校园。严格执行一车一证制度,需将《车辆临时出入证》正面向外,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以便门岗保安人员查验。

三、食堂、超市、菜鸟驿站供货车、运送快递货车、垃圾清运车等经常出入校园相对固定的中大型车辆需到安全工作处备案填写《保定学院长期进出校园中大型车辆授权审批表》,审核通过后,凭安全工作处和后勤管理处联合盖章的《车辆临时出入证》可进入校园,此证每学期一换。上述车辆禁止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出入校园。凡载货机动车辆驶出校园,应出具管理或依托单位相关证明,并自觉接受门岗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四、外来办事的车辆,应事先由校内预约单位填写《保定学院预约入校人员信息统计表(校外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入校园。临时办事车辆须向门岗保安人员说明事由并与校内接待人员联系协调后,凭行驶本等有效证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校园。

五、施工车辆原则上一律由学校东侧施工专用通道进入,大型车辆确需由校门进入的,需要提前三日向安全工作处递交《保定学院大型车辆临时进校审批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

六、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邮政等特种车辆或特殊情况,向门岗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后可以进入校园。

七、各单位主办或承办大型活动需按照《保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校字[2019]21号)提前三日向安全工作处办理备案手续,参加活动的车辆方可进入校园。

八、承接各类培训任务的各单位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在安全工作处办理备案手续,参加培训人员车辆可凭借《车辆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安全工作处提供电子版《车辆临时出入证》模板,参训人员自行打印,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以便门岗保安人员查验。

九、所有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自觉服从校方管理,严格按照交通规定和标识行驶和停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禁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鸣笛、超速行驶和并行,时速不得超过20km/h。

十、请出入校园的车主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没收其证件并不再予以补发。  

十一、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自觉遵守《保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校字[2019]20号),三次以上乱停乱放车辆将从门禁系统中注销该车辆的登记信息,严重违规车辆会被录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规范校园车辆管理是营造平安校园的必要措施,需要全体师生员工共同支持与配合,敬请理解并遵照执行。

 

附件:1.保定学院长期进出校园中大型车辆授权审批表

2.保定学院预约入校人员信息统计表(校外人员)

3.保定学院大型车辆临时进校审批表

 

 

                             安全工作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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