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来源:    时间:2020-10-08   浏览:


近期,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楼道内存放电动车和充电现象,不仅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堵塞安全通道,而且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电动车在楼内充电更是带来火灾的风险。为了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

1、严禁在学校建筑物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2、严禁在学校建筑物内给电动车充电,学校已经在生活区安装了免费充电桩,满足大家给电动车充电需求。

3、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礼让行人,确保交通安全。

4、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对违规充电、乱停乱放的电动车,第一次予以警告屡次违规者,予以暂扣车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安全工作处

2020108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处长信箱:aqgzcqa@bdu.edu.cn

Copyright ◎ 2014 保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