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6-01-11   浏览:

各系、部、部门:

为确保学院寒假期间的安全,现将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各系在放假前,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寒假期间不参加违法、违纪、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谨防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系、各部门在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留记录),包括本单位所管理的设施设备、贵重物品、文书档案、图书资料以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要妥善进行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对各种隐患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三、各系、各部门要对所管辖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机房、办公室、配电房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留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做好整改;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漏水工作。

四、各系、各部门于1月15日16:00前到保卫处领取封条,放假后要将本单位的要害部位以及各处门窗加封上锁,各实验室用电设备要关闭电源,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保留记录),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封条开封或物品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已加封的部位,需启封的要经保卫处带班领导同意并有护校人员在场方可开封,事后要重新加封上锁,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开封入室。保卫处将于2016年1月23日对各系封条加封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存有贵重物品及设备的部门如: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财处、宣传部、物理与电子工程系、生化系、数计系、外语系、图书馆等单位,假前重点进行安全检查(保留记录),排除隐患。对本部门红外线报警器进行维护维修,放假期间要对本部门的要害部位加强巡视检查(保留记录),配合保卫处做好防范工作。

六、负责教室及学生宿舍的有关部门,离校前组织人员对宿舍和教室进行检查(保留记录)。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务必随身带走。宿舍门窗要加封上锁,门窗如有损坏要抓紧找有关部门修理。封闭宿舍时要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七、放假期间,基建部门如有施工任务,务必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要统一登记造册,需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报保卫处备案。

八、放假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闲散人员进校,教职工车辆一律凭出入证进校。

九、放假期间,各系、各部门如有培训或其他任务,需到保卫处备案。

十、各系、部、部门要根据保定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妥善做好所辖区域内安全工作,将本单位检查所保留的记录,以隐患排查形式于放假前上报保卫处。凡因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安全保卫措施不得力,造成所辖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据保定学院《关于因失职发生安全稳定严重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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