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 校 通 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6-12-27   浏览:

护 校 通 知

各系:

经研究决定,2017年寒假选拔40名学生留校参与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及要求如下:

名额分配:

数计系、中文系、物理系、音乐系、美术系、资环系,每系各3人;

教育系、政法系、历史系、信息系、管理系,每系各2人;

体育系、外语系、生化系每系各4人;

注:若系里不能提供护校学生,需书面申请报安全工作处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同意。

具体要求:

1、护校学生只限本校男生,要求思想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各系必须妥善安排好护校学生的吃住行等生活问题。护校学生实行双重管理,安全工作处负责业务管理,各系负责学生的生活管理。

3、凡参加寒假护校的学生,护校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在校期间,学生务必要注意自身安全。

4、凡参加护校学生,于2016年12月30日之前到安全工作处办公室领取审批表,经系领导签字、盖章(部门)后,于2017年1月6日前交安全工作处审核。

5、参加护校学生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月11日9:00前到安全工作处报到,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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