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遇有节假日,要加强值班巡逻,巡逻人员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给予处罚。
八、值班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告知接班人员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