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9-12 浏览:
近日在校内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各楼都存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情况,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尤其电动车在楼内充电,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
1、严禁在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2、严禁在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宿舍等校园范围内私自给各类电动车充电;
3、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的安全教育。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
安全工作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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