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9-01-07   浏览: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我校定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3日放寒假。为确保学校寒假期间的安全,现将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寒假期间不参加违法、违纪、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谨防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师生教工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学院、部、部门在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台账),包括本单位所管理的设施设备、贵重物品、文书档案、图书资料以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要妥善进行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对各种隐患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三、寒假期间,各学院、部、部门要对所管辖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机房、办公室、配电房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排除,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漏水工作。

四、放假后各学院、部、部门要将本单位的要害部位以及各处门窗上锁,各实验室用电设备要关闭电源,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做好台账),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物品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安全工作处。

五、对存有贵重物品及设备的部门如:财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假前重点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对本部门红外线报警器进行调试、维护、维修,放假期间要对本部门的要害部位加强巡视检查(做好台账),配合安全工作处做好防范工作。

六、负责教室及学生宿舍的有关部门,离校前组织人员对宿舍和教室进行检查(做好台账)。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务必随身带走。宿舍门窗要加封上锁,门窗如有损坏要抓紧找有关部门修理。封闭宿舍时要人走灯灭,关闭电源。放假期间,各学生宿舍楼要派专人值守。

七1月21日起,我处将封闭地下车库及西门口。请各位老师于20日19:00前将停放在地下车库的汽车移走,以免影响出行。

八、放假期间,有施工任务的部门,务必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要统一登记造册,需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报安全工作处备案,未经报备一律不许入校。

九、放假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闲散人员进校,教职工车辆进校一律以门禁系统为准,考研学生进出校园一律凭学生证。任何人不准将公有物资带出校门,特殊情况均应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由相关部门开具有效证明,方可出门。

十、放假期间,继续教育部如有培训任务,各二级学院、部、部门如有科研、合作项目等,需到安全工作处备案,未经报备一律不许入校。各学院要加强因考研而滞留学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其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部、部门要根据保定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妥善做好所辖区域内安全工作,放假期间的安全排查台账请于2月27日前上报安全工作处。凡因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安全保卫措施不得力,造成所辖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据保定学院《关于因失职发生安全稳定严重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严厉追责。

安全工作处

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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