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5-07-06   浏览:

护 校 通 知

各系:

2015年暑假可选拔40名学生留校参与护校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及要求如下:

名额分配:

外语系、数计系、中文系、物理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资环系,每系各3人;

教育系、政法系、历史系、信息系、管理系,每系各2人;

生化系6人;

具体要求:

1、各系必须妥善安排好护校学生的吃住等生活问题。

2、凡参加暑假护校的学生,护校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3、参加护校学生,于2015年7月9日之前到保卫处办公室领取审批表,经系领导签字、盖章(部门)后,于2015年7月14日前交保卫处审核。

4、参加护校学生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7月18日

8:30到保卫处报到,参加培训。

保卫处

2015年7月6日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处长信箱:aqgzcqa@b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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