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4-07-10   浏览:

各系、部、部门:

为确保学院暑假期间的安全,现将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各系在放假前,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暑假期间不参加违法、违纪、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谨防电话诈骗和网络诈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系、各部门在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台账),包括本单位所管理的设施设备、贵重物品、文书档案、图书资料以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要妥善进行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对各种隐患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三、暑假期间,各系、部门要对所管辖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机房、办公室、配电房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排除,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漏水工作。

四、各系、各部门7月18日前到保卫处领封条,放假后要将本单位的要害部位以及各处门窗加封上锁,各实验室用电设备要关闭电源,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做好台账),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封条开封或物品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已加封的部位,因特殊需要启封的要经保卫处带班领导同意并有护校人员在场方可开封,事后要重新加封上锁,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开封入室。保卫处将于2014年7月19日对各系封条加封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存有贵重物品及设备的部门如:计财处、图书馆等单位,假前重点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对本部门红外线报警器进行维护维修,放假期间要对本部门的要害部位加强巡视检查(做好台账),配合保卫处做好防范工作。

六、负责教室及学生宿舍的有关部门,离校前组织人员对宿舍和教室进行检查(做好台账)。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务必随身带走。宿舍门窗要加封上锁,门窗如有损坏要抓紧找有关部门修理。封闭宿舍时要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七、放假期间,基建部门如有施工任务,务必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要统一登记造册,需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报保卫处备案。

八、放假期间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闲散人员进校,教职工车辆一律凭校内出入证进校,考研学生一律凭临时通行证进出校园。不准将公有物资带出校门,特殊情况均应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由相关部门开具有效证明,方可出门。

九、放假期间,继续教育部等部门如有培训任务,需报保卫处备案。

十、各系、部、部门要根据保定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妥善做好所辖区域内安全工作,放假期间的安全排查台账请于8月22日前上报保卫处。凡因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安全保卫措施不得力,造成所辖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据保定学院《关于因失职发生安全稳定严重事故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严厉追责。

保定学院保卫处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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