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18-06-28   浏览: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2018年暑假选拔41名学生留校参与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及要求如下:

名额分配: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文学院、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贸物流学院、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每学院各3人;

知识产权与财经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每学院各2人;

体育学院4人;

注:若学院里不能提供护校学生,需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安全工作的院长批准后报安全工作处备案。

具体要求:

1、护校学生只限本校男生,要求思想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各学院必须妥善安排好护校学生的吃住等生活问题。护校学生实行双重管理,安全工作处负责业务指导,各学院负责学生的生活保障。

3、凡参加暑假护校的学生,护校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在校期间,学生务必要注意自身安全。

4、凡参加护校学生,于2018年7月6日之前到安全工作处办公室领取审批表,经学院推荐、领导签字、盖章(部门)后,于2018年7月11日前交安全工作处审核。

5、参加护校学生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7月15日下午返校,由各学院安排护校学生的食宿。并于2018年7月16日8:30前到安全工作处报到,参加培训。

安全工作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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